本報訊 杭州蕭山的王老闆在他老婆開的咖啡館包廂內賭博,公安沖了進來,王老闆和賭友們被帶走了。
  偏偏這個時候,司機小陸來到咖啡館,原本小陸是來給王老闆送藥的,來遲了一步,包廂里一片狼藉。突然,小陸在包廂的垃圾桶里發現了一包東西。是錢,6萬港幣和1000元人民幣,就這麼對折窩在那裡。小陸看四下無人,就把錢拿走了。
  昨天,檢察機關以盜竊罪對小陸提起訴訟。
  原來,當時王老闆因為賭博被處拘留,出來後王老闆就趕緊找錢,錢沒了。就調出當天的監控來看——咦,小陸進去過。老闆報警。
  昨天在庭上,小陸的辯護人認為不應該定“盜竊”,即便有罪,也應該是“侵占”。法院沒有當庭判。
  “點兵點將點ASir”精英律師團刑法專家、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薑小明律師說,如果是王老闆叫小陸去找錢而小陸把錢私吞了,那就涉嫌“侵占”;但實際是小陸自己發現藏錢然後竊取,似乎“盜竊”更合適。而且侵占是自訴案子,也就是說應該王老闆來告,不告法院是不受理的。
  在量刑上,兩者也不同,如果盜竊罪名成立,按照目前的金額,大約摺合人民幣5萬元,小伙子估計被判刑期在5年左右。如果侵占的話,這個數額基本在3年以下。
  本報通訊員 蕭法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
  (原標題:老闆賭博被抓,司機在垃圾桶里發現一大包錢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v28fvlzd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